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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篇|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增资扩产有补贴!
发布时间:2022-03-25
根据细则,在计划实施期内,对培育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生产设备的,按融资金额的 2%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不高于 100 万元。
另外,该细则的适用对象包括两类:纳入南海区“十百千”工业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企业名录库的企业;该企业未被纳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地方黑名单或南海区信用全链条严重失信记录名单。
南海区某制造业企业打算开拓新的业务板块,需要购买一批新设备,企业已经和设备供应商谈得差不多了,但对账上资金不足的问题很是头痛:该企业是轻资产企业,抵押物不多,向银行融资难度较大。
经过多方沟通,该企业找到了南海区某融资租赁公司,由该融资租赁公司先行购买设备,然后租给该企业使用,企业只需定期支付租金,业务结清后企业可获得设备的所有权。该融资租赁公司购买这批设备的金额为1000万元,同时,该制造业企业满足《“创新金融支持”实施细则》适用对象的条件,根据计划实施期内,对培育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增资扩产的,按融资金额的2%给予补贴的扶持措施,即该制造业企业这笔融资可向区金融办申请20万元的补贴金额,可进一步舒缓资金压力,为企业下一步扩大产能提供了信心。
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