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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篇|培育企业单笔融资专项资金申请金额提高至4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2-03-25
为拓宽培育企业融资渠道,南海出台《佛山市南海区“十百千”工业企业培育计划“简化‘过桥’手续”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根据细则,计划实施期内,培育企业单笔融资专项资金申请金额提高至4000万元;对培育企业开通绿色通道,优化申请流程,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培育企业的续贷需求。
满足哪些条件的企业可以申报?据了解,要纳入南海区“十百千”工业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企业名录库的企业;在南海区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诚信经营和持续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政府部门失信黑名单的企业;符合合作银行贷款条件,且合作银行愿意为企业出具同意使用融资专项资金、承诺发放企业续贷资金和承诺无条件清偿融资专项资金的书面材料。
资金申请及审批流程是怎样的呢?据了解,企业要先按照银行续贷相关要求,在贷款到期前向合作银行提出续贷申请,填写《佛山市南海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申请表》及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随后,合作银行负责对申请企业是否符合续贷条件、是否符合融资专项资金使用条件进行初审,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银行出具承诺保证融资专项资金安全的相关书面材料,及在《佛山市南海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申请表》签字盖章,并将相关材料递交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审批;最后,对培育企业开通绿色通道,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平台优先审核合作银行递交的培育企业申报材料,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培育企业的续贷需求,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加快审批及资金划拨流程。
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