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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答疑
发布时间:2015-12-30
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答疑
小型微利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繁荣市场、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在税收政策上也一直出台新政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2014年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受惠面不断推大,为帮助大家更全面的了解这方面的政策,我们把日常企业的一些问题归集如下:
问:怎样界定我们的企业是不是小型微利企业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问:当前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呢?
答:目前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分为两部分:
(1)《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34号):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举个例子,如果A企业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5万元,且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都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要求,A企业2014年应纳所得税额应该等于5万元(25×20%)。
B企业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5万元,且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都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要求,A企业2014年应纳所得税额应该等于15000元(15×50%×20%)。
问:核定征收的企业能够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吗?
答: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式,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的,均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税率征收,以及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享受这个优惠需要办理什么备案吗?
答:凡是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但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查账征收企业A类报表应填写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中的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中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栏次报税务机关备案。
核定征收企业B类报表应填写《税收优惠明细表》中填写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栏次报税务机关备案。
政策链接: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