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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篇|制造业行业协会扶持专项资金设立,每年不超过1200万元
发布时间:2022-04-07
南海区设立制造业行业协会扶持专项资金,每年扶持资金规模不超过1200万元,以事后奖补或购买服务形式实施。
该扶持办法旨在加强民营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建设,汇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企业服务资源,全面提高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该办法的扶持对象为南海区区级制造业行业协会,应符合以下条件:经南海区民政部门批准登记成立并年检合格,当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在南海区行政区域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未纳入南海区信用全链条严重失信典型名单。
该办法以事后奖补形式扶持行业协会开展自身建设、市场开拓、服务行业、服务政府等活动。申报事后奖补扶持的行业协会项目发生在2018年1月1日以后,服务对象应为南海区内企业(单位),项目类型包括以下三大类:协会综合发展类,包含但不限于行业协会自身建设、开展行业调查研究、推进产业联盟建设、协助政府开展各类工作和构建企业服务体系等方面;协会市场开拓类,行业协会组织会员企业(单位)组团参加国内外专业展览会、参观国外知名展览会,抱团开拓国内外市场;协会专项发展类,包含但不限于对口帮扶、产业共建、党的建设、承接政府职能等方面。值得注意的是,行业协会不能同时申报第一类项目和第三类项目。
办法明确,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将在本办法实施期间每年上半年负责编制年度行业协会扶持资金申报指南,明确申报项目类型和相关要求。行业协会向注册地所在的镇(街道)经济促进局提交申请材料。
南海专业镇经济特征明显,涌现出装备制造、汽车、内衣、铝材等一批制造业协会,他们在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反馈企业意见、抱团开拓市场、打造区域品牌、制定联盟标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面临协会人员不足、服务能力和造血能力不足等问题,扶持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商协会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
来源:珠江时报